保健食品备案文献资料包括古代文献或现代文献。古代文献是指 1911 年前编撰成书的古籍中的相关章节。国外期刊应为科学引文索引 SCI 或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SSCI 中收录的期刊。对国内核心期刊的认定,主要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现代文献包括国外期刊和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以及国内外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工具书、教材、学术专著的相关章节,其中学术研究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相关章节称为科学文献。
保健食品备案产品配方拟申报的功能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范围内的,文献资料要求参照新功能评价的有关规定执行。产品原料用量明显低于公认有效用量的,应提供原料用量功能性相关的文献资料不少于 5 篇,其中科学文献不少于 3 篇。产品原料为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中曾经使用过,但以往未曾批准过相同申报功能的,应提供原料与申报功能相关的文献资料不少于 5 篇,其中科学文献不少于 3 篇。产品配方原料、用量及配伍的安全性和功能性已被公认的,且类似配方在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中曾使用过的,应提供相关文献资料均不少于 3 篇。产品配方既含动植物原料又含非动植物原料的,应提供各动植物原料之间配伍安全性和功能性文献资料均不少于 3 篇,并提供动植物原料与非动植物原料配伍使用的安全性和功能性科学文献均不少于 5 篇。产品原料用量明显超过公认安全用量的,应提供原料用量安全性相关的文献资料不少于 5 篇,其中科学文献不少于 3 篇。产品原料为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中未曾使用过,应提供配方原料安全性和功能性相关的文献资料均不少于 5 篇,其中科学文献均不少于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