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注册人先在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系统中按变更注册要求提出“注册转备案”变更申请,在获得确认原注册人资质的《审评意见通知书》后,以原注册人身份向备案管理部门提出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账号申请(已有登录账号的除外)和产品备案申请。
申请人网上提交后,应同时将盖有公章的一份上述纸质资料原件报送总局行政受理服务部门。总局审评中心收到纸质资料后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向申请人填写的联系电话发出告知短信,并提示申请人可在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符合原注册人要求的,总局审评中心将原注册产品电子信息转送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备案管理部门,各省级局可按规定发放登录账号;已获取登录账号的原注册人可直接在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产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