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材料要求提交的产品配方、工艺、标签说明书样稿、产品技术要求等,应与原注册申请材料及注册证书的相关内容一致,并符合现行规定、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等的规定。转让方申请改变产品名称的,应提交产品名称中的通用名与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产品名称与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以原料或原料简称以外的表明产品特性的文字,作为产品通用名的,还应提供命名说明。使用注册商标的,应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
证书补发申请材料要求:注册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国产产品在注册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进口产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发布的遗失声明的打印件,或损坏的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原件。保健食品证书补发申请表,以及注册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